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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

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
  • 系统简介
  • 系统结构
  • 系统功能
  • 设备选型
项目背景:
1 根据《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规定,重点用能单位是指:(一)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一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用能单位;(二) 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五千吨标准煤及以上不满一万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
2 重点用能单位全国约17000家,能源消费量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60%,是节能工作的重点对象,抓好这部分企业的节能管理工作,是实现“十三五”单位GDP能耗比2015年降低15%、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的重要支撑和保证。
3 通过开展能耗大数据分析应用,为政府部门做好能源宏观分析与战略规划、开展能源消费总量与强度“双控”形势分析、实施节能监察、加强能源能源计量管理计量管理、制定节能标准等提供及时准确的数据支持,为重点用能单位加强能源日常监控管理、开展能源审计、能效对标、能源计量审查、节能改造等提供支撑服务,切实促进企业提质增效降本。
4 根据《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规定,重点用能单位不按要求开展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能耗在线监测工作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以书面形式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或者没有达到整改要求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为贯彻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8年第15号令)、《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环资〔2017〕1909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发布“百家”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9〕351号),深入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各省市相关主管部门陆续发出通知,要求纳入“百千万”行动的重点用能单位落实节能主体责任,加强节能管理,并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广建设工作方案》(发改环资〔2017〕1711 号)等要求,建设接入端系统并按时接入省级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对未按要求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未配备和使用能源计量器具的,依法依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政策文件:

2017年9月国家发改委联合国家质检总局共同印发关于《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广建设工作方案通知 》(发改环资【2017】1711号)要求各地方家快建设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健全能源计量体系,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形式分析和预测预警,推动完成"双控"目标任务。
2017年11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环资【2017】1909号),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情况纳入省级人民政府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考核体系。对未完成"双控"目标任务的重点用能单位暂停审批或核准新建扩建高耗能项目。
2019年4月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督总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9】424号),明确纳入能耗在线监测范围的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大力推进接入端系统建设,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本地区全部重点用能单位的接入端系统建设,并实现数据每日上传。
企业建设内容:

标准规范
《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广建设工作方案》中提到“统一标准,互联互通”的基本原则,完善系统架构、数据采集传输、数据应用等标准规范体系,建立全国统一技术标准的监测系统,确保国家、省、用能单位等各级系统数据互联互通。
《NHJC-01-2018 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总体架构规范》
《NHJC-02-2018 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基础信息与格式规范》
《NHJC-03-2018 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系统平台接口协议规范》
 《NHJC-04-2018 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端设备接口协议规范》
《NHJC-05-2018 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省级平台机房与硬件配置规范》 
《NHJC-06-2018 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端设备技术规范》
《NHJC-07-2018 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能源品种采集规范》 
《NHJC-08-2018 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系统安全规范》 
《NHJC-09-2018 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省级平台功能规范》
《GB/T15587-2008 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 
《GB/T23331-2012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GB/T2598-2008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3484-2009 企业能量平衡通则》 
《GB/T38692-2020 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技术要求》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
相关问题
Q1:端设备需要哪些产品认证? 
A2:《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规范第6部分端设备技术规范》要求端设备应满足如下产品检验及认证要求:
能耗在线监测端设备应遵守GB/T2027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和终端设备隔离部件安全技术要求》相关规定,且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认证。 
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能耗在线监测端设备原则上应遵守GB/T1762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系列标 准》中相关规定。
Q2: 一家重点用能单位需要配备多少台端设备?
A3: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中能源消费的核算单位是法人单位,每一个法人单位只需配备一台端设备用于向省(市)级平台进行数据上报。
Q3:为什么要使用端设备作为上传数据的接入点?
A4:从试点阶段到目前实施阶段的项目经验来看,重点用能单位的生产网络和办公网络之间通常都是互不相通的。在采集能耗数据的同时要确保生产控制系统不被外界病毒、木马等恶意程序攻击、控制,需要引入带有物理隔离属性的端设备产品。能耗在线监测端设备作为企业生产控制网络与外界网络的物理连接通道,可以起到协议解析、数据处理、可靠传递、指令隔离、物理防范等关键性作用。 

 

数据采集
 
数据处理及存储

数据上传

本地能耗数据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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